辛丑条约,也称为《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八国联军签订的一份不平等条约,于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签订。该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赔偿款:清朝政府需要向八国联军支付4.5亿两白银的赔偿款。
2. 开放商埠:清朝政府需要开放天津、汉口、南京、上海等6个城市的商埠,这样外国商人可以在这些城市进行贸易活动。
3. 设立领事机构:各国可以在中国各主要城市设立领事馆和领事办事处,以保护自己公民的权益。
4. 割让台湾和澎湖群岛:清朝政府必须承认台湾和澎湖群岛归属于日本。
5. 解除军队管辖权:华北等地的基层行政机构直接受八国联军的管辖。
辛丑条约的签订,表明了中国在当时的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处境十分艰难。这份条约极大地削弱了中国的主权和独立性,并引发了中国国内的不满和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