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编修是指负责编纂文献史书的官员。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1. 官职等级:编修属于四品或五品官员,一般由进士、贡生出身,或者在乡试中有优异成绩的士子通过内部选拔晋升得到。
2. 编修职责:主要负责编纂和修订历史、经义、方志等文献史书,并交由内务府印制。编修的范围从大到小依次为总裁编修、正字编修、校书郎编修、修撰、检讨、纂修等。
3. 编修机构:清朝设立了三坊九院,主要负责官修史书。其中三坊指的是北京三坊(即礼部、内阁、顺天府),是最高等级的编修机构,而九院则分别隶属于各个部门。
4. 巨著问世:清朝时期出版了很多经典的史书,如《清史稿》、《明史纪事本末》等,这些著作都是由编修们创作而成。
总体来说,清朝编修是一个重要的文化官职,他们所编纂的史书至今仍是研究清代历史的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