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是中国政府在构建美丽中国目标下的重大战略举措,旨在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发展。首个试验区成立于2013年,随后陆续有多个试验区成立。
试验区的确定标准:
1.有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资源,具备发展生态经济的基础;
2.有一定的经济发展基础和支撑,有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
3.有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和支持力度。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分布情况:
1.福建: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
2.江西:鄱阳湖、庐山
3.广东:广州市、深圳市
4.河南:洛阳市
5.甘肃:银川市
6.吉林:长春市、吉林市、松原市
7.陕西:宝鸡市、咸阳市
8.贵州:贵阳市、遵义市
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立意义:借助试验区实现集成、跨越式发展,为其他地区提供可行模式,推动美丽中国建设落地。加强环保、环保产业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