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并入方式是指将国际法纳入国内法体系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
1. 直接适用:指国际法规定直接适用于国内法,不需要任何国内法的实施或变通。如《联合国宪章》的一些条款。
2. 片面适用:指国际法规定只在国际事务中适用,不在国内法中适用。如领土争端问题。
3. 间接适用:指国际法需要通过国内法实施和执行。这种方式又可分为两种:
- 自动转化:国际法在国内法中自动被转化为内部法规范。如国际惯例法。
- 确认转化:需要国内颁布一项法律来确认将国际法纳入其法律体系中。如《万有文库条约》在美国的实行。
以上三种并入方式在各国法律体系中应用广泛,但也存在一些争议和问题,例如如何平衡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冲突,如何确保国内法的实施符合国际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