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段时间,从而使双方能够在这段时间内对彼此的工作素质和相互适应程度进行考察,并决定是否继续签订一份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合同。
2. 试用期的最长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合同规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 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国家规定支付试用期工资,该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属行业中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如果在试用期结束前,劳动者被辞退或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试用期工资,不得少于应该得到的工资总额的80%。
4. 试用期结束后的转正:试用期结束后,如果双方都无异议并且没有解散合同,这份劳动合同就会转正。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正式签订一份新的长期稳定的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再对劳动者进行试用期或其他类似形式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