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国土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海洋上的领土和主权管辖范围。具体来说,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 毗连区:毗连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与大陆(包括领土、岛屿和其他陆地)相邻的海域和领海。根据国际法,一般认为毗连区的宽度应该是12海里,即22.2公里。对于有争议的地区,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划定。
2. 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毗连区外、至少延伸200海里的海域内享有特殊的权利和管辖权,包括开发和管理该海域内的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科学研究等方面。但是,这种管辖权并不意味着主权,其他国家可以在该海域内的国际水域内自由通行和开展各种活动。
3. 大陆架:大陆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海底延伸至海域外围的大陆边缘,其上的浅海区域。一般认为,大陆架从海岸线开始,不断延伸至海底坡的最低点,也就是大陆架边缘。大陆架上的自然资源包括矿产资源、油气资源等,它们的开采和管理权归属于所在国家或地区,但是与专属经济区不同的是,大陆架不属于该国或地区的主权范围。
综上所述,海洋国土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海洋上的领土和主权管辖范围,主要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三个部分。这些区域的划定和管理对于海洋环境保护、经济开发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