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是指在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责任单位造成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时,必须判断责任的主体。具体来说,归责原则包括以下几点:
1. 事实归责:赔偿责任的确认必须基于清晰、客观、充分的事实证据,不能凭空猜测或基于推测。
2. 主体归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操作、行为合法的,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机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如果国家机关或者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滥用的话,则应当追究机关、单位或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3. 特殊情况下的主体归责:对于一些灾害事件或意外事故,赔偿责任可能不太明确或存在争议,特别是在无法责令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承担超出职权边界的责任时,需要考虑设立公共赔偿基金等制度化解纷争。
4. 公平、合理、适当的原则:当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的时候,应当根据其具体行为、损失程度和赔偿负担能力等因素,判断赔偿金额是公平、合理、适当的。
总之,国家赔偿法归责原则体现了法律对于有关责任的认定原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利益,引导和规范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行为,让赔偿责任不会因错误转移、或诉讼慢滞等原因难以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