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察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其罪行性质十分恶劣。以下是其罪名及相应的刑罚:
1.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以故意行为致人死亡的行为。犯案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最高刑罚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2.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14条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危险方法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较为宽泛,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不同的刑罚。
3.抗拒、妨碍国家机关工作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77条规定,“抗拒、妨碍国家机关工作罪”是指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实际情况,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总之,杀警察是一种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其罪行不仅危害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还破坏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应该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