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是指专业鉴定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伤事故造成的身体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和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鉴定: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发生工伤后,需要向所在单位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伤残鉴定。
2. 鉴定机构指定:经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会被指定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一般是由公安部门和医疗机构组成的专家组进行鉴定。
3. 病历资料审核:鉴定机构审核工伤者提供的病历、诊断证明、放射影像等病历资料,并对工伤受伤部位进行检查。
4. 病历资料评估:鉴定机构评估病历资料,结合工作认定,确定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因果关系,并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认定标准。
5. 伤残等级评定:根据鉴定机构对病历资料的评估结果,确定工伤受害者的伤残等级。
6. 鉴定报告出具:鉴定机构根据病历资料审核和评估的结果,出具工伤伤残鉴定报告。
7. 认定结果公示:鉴定机构将工伤伤残鉴定报告公示3个工作日,以便被鉴定人和有关单位提出异议或申诉。
8. 异议申诉:鉴定结果经认定后,被鉴定人或其代理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诉。
9. 处理结果:鉴定机构根据申诉情况,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并重新出具鉴定报告。
以上就是工伤伤残鉴定的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