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车辆的国家排放标准属于“国三”标准,以下是该标准的主要特点和控制要求:
1. 控制对象:国三标准适用于所有轻型汽车和轻型商用车;
2. 主要污染物: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为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颗粒物(PM)和一氧化碳(CO);
3. 排放限值:与“国二”标准相比,国三标准的排放限值更为严格,NOx、HC、PM和CO的排放限值均有较大降低。
4. 技术手段:实现国三标准需要采用先进技术,主要包括环保燃油、电喷技术、三元催化器、再循环系统等。其中,再循环系统可以有效减轻氮氧化物的排放;
5. 实施时间:国三排放标准从2008年7月1日开始实施。
总之,2008年通过国三排放标准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我国汽车工业的环保方向,为保护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