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骨文和金文(请看附注1),约为公元前14世纪--公元前11世纪。
2,小篆(秦篆)先于隶书,但两者都出现在秦代(请看附注2)秦始皇时期(公元前259~前210年)。
3,楷书起源于东汉(又称后汉),即公元25年--220年。
4,首批《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于1956年,正式向全国推行简化字。而早在1906年,教育家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1935年8月,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简体字324个,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
附注1:
为学术界公认的我国最早的古汉字资料,是商代中后期的甲骨文和金文。
甲骨文主要是殷商后期刻在龟甲、兽骨上的一种文字。
关于金文的起源,传统的说法是:起于商代,盛行于周代,是由甲骨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字。1987年公布的新说法则是:一向被认为出现于甲骨文之后的金文,实际上早在甲骨文之前就已存在。
附注2:
秦统一后,李斯在金文和石鼓文的基础上删繁就简,整理出一套笔划简单,形体整齐的文字,叫做秦篆,又叫小篆,。秦始皇看了这些新书体后,很满意,于是就把它定为标准字体,通令全国使用。(李斯卒于公元前208年)
唐张怀瓘《书断》中说:“按隶书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