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访问
1. 提供一份由加方出据的邀请函(原件或传真件均可)。邀请函必须由将与申请人直接发生商务关系的加方人士出据。这当中不包括仅仅负责安排商务会谈和为会谈提供便利的第三方人士。邀请函中必须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 邀请人的全名、职务、公司地址、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
b) 申请团组所有成员的姓名、职务以及他们雇主的姓名;
c) 一份有关发出邀请原由的简要说明和即将开展的商务或贸易情况的详细介绍;
d) 此次访问预计的起止时间,以及一份完整的日程安排;
e) 说明由谁来负担访问中所有的费用;以及
f) 如果加方邀请人与中方企业之间曾签署过合同和/或协议,提供合同和/或协议的复印件,以及双方贸易往来的证明。
g) 打算在加拿大投资的商业人士还必须提供能够足以确保投资计划实现的资产证明(例如: 公司注册证明、章程条例、公司税收单据、销售合同、资产负债表、公司宣传册等)。
2. 持外交、公务和因公普通护照的申请人,以团组为单位提供由中国外交部出具的照会;
3. 持因私护照的申请人,提供一封由中方雇主出具的使用单位抬头信笺的准假信,证明此次访问加拿大是出于邀请函中所提到的目的,并且已获得批准。信中必须用中文注明雇主的姓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以及申请人的职务、工资数额和起始工作日期。
4. 填写完整的“商务团组附加信息”表格。
除此之外:
1. 申请人每人须提供:
1. 两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注意:将你雇主的电话和传真号码一并填写在表格第10栏内。
2. 一份用中文及英文,或中文及法文填写的“家属表/教育和就业细节表”,并签名、注明日期。在每份表格上须亲笔签名。
3. 四张在近六个月以内拍摄的护照像尺寸的照片(彩色或黑白均可),并在每张照片的背面用汉语拼音清晰地注明该申请人的姓名和出生日期(依照“日/月/年”的顺序)。
4. 护照或旅行证件的原件,其中必须至少有一页空白页,其有效期至少要持续到你计划从加拿大离境日期后的一个月。
5. 两张写好自己通讯地址的可粘贴标签,将你的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用中文填写在上面。
6. 准确数额的申请费。请注意:持外交或公务护照的申请人无需交费,但持因公普通护照或私人护照的申请人需要交费。申请费用详情请见“收费标准”页。
7. 完整的“代理人信息表”(IMM5476E表),如果有其他人帮助你进行申请。
8. 18周岁以下的儿童需要提供父母允许孩子出国的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