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护照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二、办理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
3、常住户口在未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或者属于登记备案人员、军人的内地居民,还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
扩展资料
一、护照办理基本要求
1、要提前办理护照,给颁发护照的机关以足够的时间,不可等出国日期临近时才匆匆前去申办,以免误事。
2、经办人和持照人在领取护照时,应认真核对护照上的姓名、性别、出生 地等,并检查一下汉语拼音是否正确,钢印、发照机关印章、签署是否齐全。持照人应用钢笔在护照持照人签名栏签名。如护照上的姓名有误,则暂不签名,向发照机关报告。
3、护照是出国人员的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为保管,护照上所有项目,均不得污损、涂改。
4、要防止护照遗失、被窃。护照在国外遗失、被窃,当事人应立即书面报告我驻外使、领馆;在国内遗失、被窃,应立即报告有关申报护照单位或公安机关,登报声明作废。
如需补发,仍按正常办理护照手续办理。因私 普通护照在国外失窃,如需申请补发新照,申请人需提供本人护照失窃经过的书面报告和足以证明其确实具有中国国籍的有关证件。
5、持一次有效因公普通护照的人员回国后,护照即失效。持多次有效护照的人员回国后,应将护照缴回原发照机关统一保管。领照后因故未出国者,也应将护照交回原发照机关。
6、再次出国人员借用老护照须凭出国任务批件、出国人员批件和派遣部门介绍信。
二、港澳通行证的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凭本人申请回执单及缴费收费,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他人代理:代理人携带申请回执单,本人身份证、通行证申请人身份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
EMS上门:在办理港澳通行证当天凭申请回执单到出入境管理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