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医疗广告审批程序?

2022-08-05 综合 86阅读
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申请和审批管理的通知(1998年2月18日)

来源:医药卫生报 时间: 2007-6-5 9:02:00 [字号:大 中 小]

��为加强医疗广告审批,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及内容,明确职责,杜绝虚假广告的发生,净化 医疗广告市场,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医疗广告将使用新的审批表格,即“河南省医疗广告申请表”和“河南省医疗广 告证明”(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二、报批广告内容要严格执行《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16号令)。即广 告内容只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诊疗科目、诊疗方法、 诊疗时间及通讯方式。�
三、报批医疗广告申请表(并作备案用)必须逐项认真填写,同时提交执业证明、资格证书及 有关证件,申请表要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加盖市(地)卫生局的医疗广告审批专用 章。�
四、解放军及武警系统编制外的医疗机构报批广告,由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 行政部门审查后逐级上报。军队编内医疗机构申请广告须由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同时持《有偿服务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五、报批的医疗广告所涉及的诊疗科目不得超出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范 围,同时不得变相宣传医疗器械及药品。特殊疗法的医疗广告必须提供该疗法的合法技术资 料。�
六、外省(区、市)的医疗单位在我省进行广告宣传,必须持原单位证明材料及所在地省级卫 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原件以及相关资料等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七、每例广告必须写明欲选择的广告媒介,媒介单位不得超过两个。受理报批广告后,15日 内给予答复。�
八、使用伪造、涂改、过期、复印的广告证明或擅自发布医疗广告的,一经发现,即依法移 交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取消该医疗机构再次申请审批的资格。�
九、我厅将建立“医疗广告数据库”,用于已审批广告资料的储存、查询和核对等。各媒介 刊播医疗广告也应留存《河南省医疗广告证明》原件备案,刊播内容要以《河南省医疗广告 证明》原件为准。�
十、根据我省实际,参照兄弟省的做法,我省自发文之日起停止审批性病广告。�
十一、省卫生厅将根据举报和抽查情况,不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各非法广告的刊播单位。 对违法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望各市地卫生局健全广告审批制度,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查、申报制度,使医疗广告市场得到 彻底净化,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附件:附表一、河南省医疗广告申请表�
附表二、河南省医疗广告证明
附表一:�
河南省医疗广告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法人代表:
执业许可证号:诊疗科目:
发证机关: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广告刊播媒介:诊疗地点:
广告专业技术内容:
县(市、区)卫生局�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 年月 日市地卫生局�审查意见��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市地核准文号:广证字()号
省厅批准文号:豫广审字()号经办人:
附表二:�
河南省医疗广告证明
医疗机构名称:法人代表:
执业许可证号:诊疗科目:
发证机关: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邮政编码:
广告刊播媒介:诊疗地点:
广告专业技术内容: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年月日广告证明文号:��豫广证字�() 号
有效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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