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统考(以下简称“统考”)定于7月上旬进行。为做好统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3年以前在我省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
(二)三级甲等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完成第二阶段培训的住院医师。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年度统考:
1.未在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或在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未按要求完成全部培训内容人员;
2.培训过程考核不合格人员;
3.年度考核成绩不合格人员;
4.2014年度统考违纪人员。
二、考核学科与命题范围
本年度阶段考核学科详见《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考核报考学科汇总表》(附件1)。
考核命题依据国家及我省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第一阶段考试命题为二级学科范围,兼顾相关二级学科知识技能;第二阶段考试命题为三级学科范围,兼顾相关三级学科知识技能。
三、考核形式
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各占总成绩的50%,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专业理论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形式,实践技能考核采用计算机辅助“人机对话”考试形式。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及相关信息采集通过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以下简称“住培管理平台”) http://113.128.221.19:9000。
(二)资格审核
1.各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辖区内培训基地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住培管理平台对住院医师个人基本信息、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轮转情况、年度考核以及《培训登记手册》填写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汇总报考学科后填入《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阶段统考报考学科汇总表》(下简称“统考报考学科汇总表”)。 培训基地医院接受外单位委培人员,须按要求审核确定其报名资格,并填写《培训基地接受外单位委培住院医师轮转安排情况表》(附件2)。委属(管)医疗机构直接上传至住培管理平台。
2.培训基地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材料:《住院医师培训登记手册》、《统考报考学科汇总表》及《培训基地接受外单位委培住院医师轮转安排情况表》,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第二阶段考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市卫生计生委进行审核。
3.各市卫生计生委要对培训基地上传的报名信息及上报原始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点击确认考生报名资格,并将核准的《外单位委培住院医师轮转安排情况表》(附件2)、《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统考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3)、《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于6月8日前发至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委属(管)医疗机构于6月3日前将审核材料报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
(三)报名时限和费用
1.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集中办理各市卫生计生委报名手续,时间为6月11日至12日,驻济属委(管)医疗机构办理时间为6月10日。非驻济属委(管)医疗机构由所在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各市及委属(管)医疗机构集中办理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市或本单位《统考报考学科汇总表》(附件1)、《培训基地接受外单位送培人员轮转情况表》(附件2)、《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考核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3)、《2015年度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报考人员汇总表》(附件4)。
3.依据收费标准(鲁价费培【2014】第31号),收取培训考核费300元/人。
五、有关要求
(一)阶段统考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市卫生计生委、培训基地医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严格核准资格,确保全省阶段统考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市卫生计生委及培训基地医院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报名程序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及时上传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和伪造培训内容的考生及单位一经发现,本年度考试成绩作废,责任单位和个人停考两年,并给予全省通报。
(三)考试具体时间和考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本年度阶段统考工作委托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