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2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共17个)”标准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和辅助性要素分别包括以下内容: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2)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法规和其他要求;
(4)目标;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6)结构和职责;
(7)运行控制;
(8)绩效测量和监视;
(9)审核;
(10)管理评审。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辅助性要素包括:
(1)培训、意识和能力;
(2)协商和沟通;
(3)文件;
(4)文件和资料控制;
(5)应急准备和响应;
(6)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7)记录和记录管理。
扩展资料:
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最高管理者批准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该方针应清楚阐明职业健康安全总目标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承诺。
2、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持续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3、法规和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和获得适用法规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组织应及时更新有关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目标组织应针对其内部各有关职能和层次,建立并保持形成文件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如目标宜予以量化。
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并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以实现其目标。方案应包含形成文件的a)为实现目标所赋予组织有关职能和层次的职责和权限;b)实现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6、结构和职责
对组织的活动、设施和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有影响的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工作的人员,应确定其作用、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并予以沟通,以便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的最终责任由最高管理者承担。组织应在最高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承担特定职责,以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确实施,并在组织内所有岗位和运行范围执行各项要求。
7、培训、意识和能力
对于其工作可能影响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的人员,应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在教育、培训和经历方面,组织应对其能力作出适当的规定。
8、协商和沟通
组织应具有程序,确保与员工和其他相关职业健康安全信息进行相互沟通。组织应将员工参与和协商的安排形成文件,并通报相关方。
9、文件
组织应以适当的媒介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a)描述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b)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10、文件和资料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11、运行控制
组织应识别与所认定的、需要采取控制措施的风险有关运行和活动。
12、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计划和程序,以识别潜在的事件或紧急情况,并作出响应,以便预防和减少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组织应评审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计划和程序,尤其是在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如果可行,组织还应定期测试这些程序。
13、绩效测量和监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
14、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确定有关的职责和权限,以便:处理和调查事故、事件、不符合;采取措施减小因事故、事件或不符合而产生的影响;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15、记录和记录管理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标识、保存和处置职业健康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职业健康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职业健康安全记录的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规定并记录保存期限。
16、审核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审核方案和程序,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登第审核,以便:确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安排,包括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是否得到了正确实施和保持;是否有效地满足组织的方针和目标;评审以往审核的结果;向管理者提供审核结果的信息。
17、管理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过程应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管理评审应形成文件。
管理评审应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他要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