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信用卡章程》第九条 申领人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指定的证明文件,同意发卡机构向有关方面查询、确认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申领人与发卡机构签订领用合约,即表示知悉、确认履行并遵守本章程和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定。
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应为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需要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信用卡申请书、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外籍人士:护照及居留证或就业证;台籍人士:台胞证及就业证;港澳人士:回乡证及就业证/居留证。信用卡申请结果请以我行实际审核为准。
此外,提供以下资料有助于提高信用额度,如:银行近三个月储蓄账户流水单复印件;银行开立的理财账户资产余额证明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含本人名字)+该房产近3个月内任一水电煤发票单据复印件;本人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扩展资料:
根据《华夏信用卡章程》第七条 个人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的中国境内居民、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士,均可凭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发卡机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申领个人卡。
个人卡主卡持卡人可为其指定人员申领附属卡。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附属卡项下发生的债务(交易本金、费用、利息等)承担完全清偿责任。附属卡持卡人对本人用卡所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卡持卡人可要求取消附属卡。
第八条 单位卡。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政府部门、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可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和发卡机构指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指定申请人凭有效身份证件申领单位卡,取消亦同。同一单位可申领若干张单位卡。
除另有约定者外,申领单位对其指定的单位卡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交易本金、费用、利息等)承担完全清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华夏银行信用卡-华夏信用卡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