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案件公告(三)
此次登记将于5月13日截止。为做好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工作是为了确认、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及依法统一处置资产提供参考。请尚未登记的投资人抓紧进行登记。
二、建议已经登记但尚未提交相关信息的投资人抓紧确认并及时提交。
三、如需要找回密码或用户名,可通过登记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栏目找回,也可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反映,公安机关将及时进行答复。
公安机关对投资人给予的支持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