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咨询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或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由哪个部门负责?
1.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职能部门,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人员组织、业务指导、审查审核工作;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宅基地的纠纷调处,门牌办理,协调辖区相关部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的配合工作;
3.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工作;
4.县民政部门负责指导镇(街道)门牌的办理工作;
5.公证机构负责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等公证工作;
6.村民委员会(居民社区)配合协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沟通联系、权属调查、纠纷调解、违法查处等工作。
7.县级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的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