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
1、汇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审计差异,根据错报的重要性确定建议被审计单位调整的事项,编制账项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表、列报调整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及试算平衡表。
2、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就下列事项进行沟通,并签字确认:
(1)审计意见的类型及审计报告的措辞;
(2)账项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调整分录汇总表、列报调整汇总表、未更正错报汇总表及试算平衡表;
(3)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4)对完善内部控制的建议;
(5)执行该项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获得被审计单位同意账项调整、重分类调整、列报调整事项的书面确认;如果被审计单位不同意调整,应要求其说明原因,根据未更正错报的重要性,确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预予以反映,以及如何反映。
在就上述问题与治理层沟通时,提交书面沟通函,并获得治理层的确认。
3、编制正式的试算平衡表。
4、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评价财务报表总体合理性。如果识别出以前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应重新考虑对全部或部分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评估的风险是否恰当,并就此基础上重新评价之前实施的审计程序是否充分,是否有必要追加审计程序。
5、将项目组成员间意见分歧的解决过程,记录于专业意见分歧解决表中。汇总重大事项,仿制重大事项概要。
6、评价审计结果,形成审计意见,并草拟审计报告:
(1)对重要性和审计风险进行最终评价,确定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或提请被审计单位作出必要调整;
①按财务报表项目确定可能的错报金额;
②确定财务报表项目可能错报金额的汇总数(即可能错报总额)对财务报表层次重要性水平的影响程度;
(2)对被审计单位已审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草拟审计报告。
7、由项目负责经理复核工作底稿。
8、由项目负责合伙人复核工作底稿。
9、必要时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10、向适当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取经签署的管理层声明书,并确定其日期与审计报告的日期一致。
11、撰写审计总结。
12、完成审计工作情况核对表。
13、完成业务复核表。
14、正式签发审计报告。
在结果出来后与委托方进行结果的初步沟通,由委托方的反馈添加必要的补充资料。结合之前的成果进行完善,最后经过审核,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由专人签订送达。业务内容基本完成,之后就需要进行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委托人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