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可以学历落户。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相关规定:
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落户限制。
探索实行高校录取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或迁入就(创)业地。
扩展资料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相关规定: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特别是主城区及渝西片区各区人民政府要动态掌握本行政区域转移人口底数和落户意愿,准确界定工作目标、细化落实举措,积极推动转移务工人员稳定落户。
建立完善转移人口权益清单,明确和细化转移人口在就业、教育、住房、医疗、养老等方面权益。建立对口帮扶资金支持人口转移机制,在保障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需要的基础上,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人口转移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