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贫困户需要什么条件?
1,截止2016年底,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3015元的农户可以申请进入贫困户;
2.“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没有解决的可以进入贫困户。通俗讲就是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有困难的,饮水有困难的,上不起学的、看不起病的、住房不安全、住房有困难的农户都可以申请进入贫困户。
那种类型的农户不符合条件需要从贫困户中剔除或不能进入贫困户范围?
1.建(购)商品房(移民搬迁安置房除外)、或现有住房装修豪华、家用电器豪华、自费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扶贫标准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2.家庭拥有小轿车(帮扶部门资助的车辆除外)、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3.家中有现任村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文书、监委会主任、妇联主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4.家庭成员(父母子女关系)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由财政部门统发工资且在编的人员,或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作连续十年以上,收入较稳定的(军烈属除外),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5.家庭成员有担任私营企业负责人的,长期从仿烂尘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用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6.未如实提供家庭收入,隐瞒生活财产,故意放弃或转移生活财产的,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购历亩买商备禅业养老保险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7.家中一年以上无人居住、无法取得联系、无法提供其实际居住证明、人户分离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8.因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长期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理且拒不改正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9.对贫困户识别公示期间举报查实后的,或者群众举报和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不能成为贫困户对象。
有子女但单独立户的父母不能直接纳入贫困户,需要选择一个子女并户,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是否符合贫困户条件。
能不能成为贫困户不是个人说了算,村书记、村长说了不算,几个村干部一起商量确定的也不算,需要村民代表大会共同评议通过并且村民都没有意见才行。具体程序是:第一步要自己写申请提交到村委会;第二步:村工作队入户调查核实;第三步:组上开会初评;第四步:村上召开民主评议大会评定:第五步:村上公示;第六步:村上公示村民没有意见的报镇上审核再公示;第七步:镇上公示村民没有意见的报县上审批。七个步骤走完才能成为贫困户。
贫困户纳入时家庭成员怎么界定?
家庭人口以户口本为准。下列特殊情况可特殊对待:1.正在上学的学生(或义务兵)户 口迁走的,可以纳入家庭人口一起识别,确保贫困户大学生(义务兵)享受扶贫优惠政策;2.一户长期生活在一起,共同吃住,但是有两个户口本,可以并入一户共同识别。3.出嫁人员户口未迁走的,且没有与识别户共同生活的,本次识别不纳入。
哪些属于兜底保障对象?
五保户、整户低保户(丧失劳动力和无劳动力的低保户)、重度残疾人(以残联制发的残疾证为准,一二级残疾属重度残疾,生活难以自理)、未满16周岁的孤儿属于兜底保障对象。
不是所有低保、五保和残疾人都必须纳入,要视情况而定:
1,2016年正常脱贫的五保户和低保户,且人均纯收入已达标和“两不愁、三保障”都已经解决了的,这次不需要再纳入,这些户可正常享受所有扶贫优惠政策;
2,已经脱贫,但收入未达标或“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需要返贫纳入贫困户;
3,低保、五保以前没进贫困户的本次要全部纳入(因解决征地拆迁、遗留、信访等突出问题的政策保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