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制度的规定。其目的在于确定多人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的分配问题。(2)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3)构成共同侵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第一,主体的复数性,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第二,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成为造成损害不可分割的原因;第三,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的加害行为造成了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结果。(4)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以其主体复数性和责任连带性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各国都有关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相对简略,故在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上易产生争议。立法之所以模糊规定,目的是保护受害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