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八条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2020-10-06 社会 74阅读
上面的发错了`这才是
五十八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 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2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3 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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