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5月, 国共两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成立后,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和新编第四军,军费由国民党政府统一供给,这也是抗日根据地财政的一大收入。陕甘宁边区的红军编入第一战区的战斗序列之后,国民党政府每月发给八路军军饷60万元,十八集团军三个师四万五千人的军饷补给列入第一战区的预算,军饷在西安的国民党中央军委会后方勤务部江北统监部领取。除此之外,还发放一些犒劳费、河防工事费、枪支弹药、服装药品,每月面粉1万袋,还有大米全等,一起运到延安 。
国民党政府拨发的经费在抗日根据地的财政收入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1937年拨款1927672.84元法币,占财政收入366.27%;1938年为4480157.16元法币,占财政收入493.44%;1939年为5000436元法币,占财政收入75.73%;1940年为4997074元法币,占财政收入51.12% 。国民政府拨付给陕甘宁边区的军饷每年都在四五百万元法币,几乎相当于边区全年的财政收入。特别是1937和1938年,拨付的经费远远超过了边区全年的财政收入。这是陕甘宁边区的情况,加上其他抗日根据地接受的国民政府支付的军饷,拨付的军费数额就更大了。这一收入对于抗日根据地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批收入不仅数量大,而且比较固定。因此,抗日根据地的财政在这一时期一般地来讲处于比较稳定的态势。虽然有些抗日根据地是属于开创阶段,不如陕甘宁边区条件优越,但与1940年以后国民政府停发经费及外援减少的情况相比还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