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赠予别人后,可否再要回来?

2020-06-14 社会 76阅读
目前公证行业一般不对无房产证的房产办理赠与、买卖公证。可以办理的是继承和遗嘱公证。根据你这个情况,房子应该是老太爷和老太太的共同财产。老太太只能处理其中一半左右的份额,另外一半包括老太太及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一般是要办理继承公证以后才能办理新房证,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所有子女都签字同意。老太太自己的份额可以采用立遗嘱的方式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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