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评一般是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环评机构进行环评
环评机构不是行政部门,所以不可能是行政行为
规划环评是环评机构对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机构不能编写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9号)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称综合性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