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马三立先生相声中的描述来形容:
1、消防车的警笛是三秒长声,间隔一秒,循环反复,就像马老先生说的:火~~~~~ 火~~~~~
2、救护车是高音一秒,平音一秒,间隔一秒,循环反复,马老先生形容它是:唉~~哟~~ 唉~~哟~~
3、警车的警笛非常急促,没有间隔,马老先生形容它用这样一个词: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警车警笛声音短脆,急促,类似“哇儿哇儿哇儿~”这种,频率是2~3次每秒。给人一种警示和对犯罪分子的压迫感。
救护车声音较长,类似于心率脉冲的形式“唔哩~唔哩~”频率是一秒一次。主要突出紧迫,急切感。
火警声音时间最长,更偏重于警报声“呜~嗯,呜~嗯”,频率为三秒左右。声音特征低沉,让人感觉到事发严重,刻不容缓。
扩展资料: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按照规定喷涂标志图案,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
国家相关部门还规格上述四种特殊车辆安装警灯需向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审批,齐手续,取得相关证件后方能安装。
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