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一)应提交的商务考察的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1,“年检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
3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账。
工作范围中所述的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的印章企业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
(二)非法人分支机构,业务单位
1,“年检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外国银行分行没有副本介绍无论是原件);
3,会员企业加盖企业印章的一年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成员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的副本,经营范围中所述的预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提交加盖公司印章的批准文件,许可证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