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
《公约》对此定义作了具体的说明,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五个方面:
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2、表演艺术;
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
非物质的无形的东西往往比物质的有形的东西更加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了人类的情感,包含着难以言传的意义和不可估量的价值。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往往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的根源,保留着形成该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