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籍,但没上完学不可以发毕业证。
毕业证的发放条件:1.要求有学籍,2.要求在校生符合学院毕业规定。
毕业首唯搏证是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修完学校所安排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由办学机构颁发的用于证明学习经历的书面凭证。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全国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试行办法》,毕业证书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包括实践环节、毕业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答辩)考试及格的应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到所在地、市自学考试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考试机关”)申办理毕业手续。
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应考者,须持本省考试管理中心开具的收到考籍档案证明信。
申办本科毕业手续的应考者,还须持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一同在复印件上签名,盖上地、市考试机关公章,以便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使用。
符合免考课者祥程条件的应考者,在申办毕业手续时,还须向地、市考试机关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相应的成绩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经地山核、市考试机关经办人审验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地、市考试机关公章,以便省上审查毕业手续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