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什么是错的?

2021-11-03 社会 300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为什么只处以处拘役,并处罚金”,这是刑事责任;
另根据2011年4月2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正案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是行政处罚,这与刑事责任不冲突,可以合并处罚,这在法理上称为责任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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