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里,小企业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法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四种方法可以选择。为了遵循谨慎性原则,企业不宜采用后进先出法来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设先购入的存货发出而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先购进的存货成本先结转,后购进的存货后结转,以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具体方法是:在购入存货时,依次登记购进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在发出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
先进先出法能够随时结转存货发出成本,但比较烦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价格不稳定,采用先进先出发法的工作量较大。当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接近市价,发出存货成本偏低,先进先出法会高估企业当期的利润和库存存货的价值;反之,会低估库存存货的价值和当期的利润。
2、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按照每次购进存货的成本加上原有的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购进存货的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以此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的成本依据。计算公司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购进存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购进存货的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的数量*本次发货前的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移动加权平均法的优点在于管理人员能够及时了解企业存货的购进情况、结存情况,与购进存货的数量和购入前库存存货的数量多少成正比,成本计算比较客观可信,但与市价仍有一定的差距,频繁地计算移动单位平均成本,也会使存货核算变得相当烦琐。对于储存在同一地点性能相关的大量存货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只适用于永继盘存制,不适用实地盘存制。
3、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以当月全部购进存货的数量加上月初存货的数量作为分母,去除当月全部购进存货的成本加上月初存货的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并根据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来计算当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
存货单位成本=[月初库存货的实际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实际单位成本×当月各批进货的数量)]/(月初库存存货数量+当月各批进货数量之和)
当月发出存货成本=当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当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性计算加权平均单价,计算比较简单,工作量比较小,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的工作,采用这种方法,由于平时无法提供发出存货的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例子:1月31日库存A商品1000件,金额为100000原,2月采购2000件,价格为221000,则本月A商品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为,(100000+221000)/(1000+2000)=107(元),2月发出商品2500件,则本月发出商品价值为2500*107=267500(元),库存商品成本为500*107=53500(元)。
4、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又称“个别认定法”、“具体辨认法”、“分批实际法”。
个别计价法的优点: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缺点:实务操作的工作量繁重,困难较大。适用于容易识别、存货品种数量不多、单位成本较高的存货计价。例如珠宝、名画等贵重物品。
个别计价法的计算公式:
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各批(次)存货发出数量×该批次存货实际进货单价
例:某工厂本月生产过程中领用A材料2000KG,经确认其中1000KG属第一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5元;其中600KG属第二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6元;其中400KG属第三批入库,单位成本为28元。本月发出A材料的成本计算如下:
发出材料实际成本=1000×25+600×26+400×28=51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