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循环经济概念

2022-04-08 综合 48阅读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我省循环经济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05]63号)要求,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充分发挥工业对建立节约型社会和全面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我省工业循环经济,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自然资源禀赋对我省工业产业发展格局发挥着先导性作用,以生物资源和矿产资源为主的轻重工业构成我省主要产业特征。工业发展对资源的依赖程度较高,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长期需求与不可再生资源的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现有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及政策性约束日益凸显,已经难以适应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实现全省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必须坚持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必须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工业必须先行。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调整结构和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以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加强产业间和企业间链接,努力降低工业废物排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进全省工业经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循环经济框架;基本建立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法规和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运行机制。力争1/3的工业企业、50%左右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主要产品能耗、物耗及水耗水平基本符合或满足国家有关要求,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提高,产业与产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循环加工链接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指标。2010年主要指标:与“十五”末相比,确保完成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折标准煤由3.71吨降为3.26吨,下降12%,力争下降12%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由195m3降到152m3,下降22%;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40%提高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由43%提高到50%以上。

三、重点领域

(一)烟草加工及配套业。2007年,烟草加工业烟叶消耗≤7.6kg/万支烟,生产废物回收利用率≥80%;配套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总水平在2005年基础上降低1~2个百分点。2010年,烟草加工业烟叶消耗≤7.3kg/万支烟;生产废物回收利用率≥90%;配套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物耗总水平在2007年基础上再分别降低1~2个百分点。烟草加工业重点是优化烟叶品种,提高烟叶质量,扩大烟叶可用范围,降低烟叶消耗,规范和统一卷烟包装质量技术标准,降低包装成本。烟草加工配套业要优化结构,转移、输出过剩配套能力,提高配套质量。同时,大力培育以烟叶及烟叶加工剩余物为原料的非烟加工产业。

(二)能源业。2007年,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率≤365g·ce/kw·h;粉煤灰利用率≥40%;煤炭回采率≥30%。2010年,燃煤电厂供电标准煤耗率≤360g·ce/kw·h;粉煤灰利用率≥80%;煤炭回采率≥40%,煤矸石利用率≥50%。严格限制常规小火电的发展,不断提高大机组和高性能机组比重;推进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燃煤电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基本控制。

(三)制药业。2007年,综合能耗≤0.6t·ce/(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50m3/(万元工业增加值)。2010年,综合能耗≤0.5t·ce/(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45m3/(万元工业增加值)。继续推行GAP、GMP、GSP、GLP、GCP等系列标准;提升制药工艺及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天然药物资源利用效率。2010年,基本淘汰落后的制药工艺及产品。

(四)有色金属业。2007年,有色金属采选业综合能耗≤4.8t·ce/(万元工业增加值);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综合能耗≤14.5t·ce/(万元工业增加值)。2010年,有色金属采选业综合能耗≤4.5t·ce/(万元工业增加值);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综合能耗≤14t·ce/(万元工业增加值)。加快推进锡、铜、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整合,重点发展集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为一体的大型联合企业,通过发展深加工能力和技术,延长产业链,推进原材料增值循环;提高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率,实现转化循环。

(五)钢铁业。2007年,可比能耗≤750kgce/t·钢;炼钢金属料消耗1100kg/t·钢。2010年,可比能耗≤700kgce/t·钢;炼钢金属料消耗1080kg/t·钢。支持大型现代化钢铁联合企业发展,加强铁矿资源的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钢铁工业产品结构调整;积极发展特种钢材;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铁合金;依法限制并加快淘汰原料和能源消耗高、污染严重的小炼铁、小轧钢和小铁合金企业。到2010年,强令清洁生产不达标企业退出钢铁生产领域。

(六)建材业。2007年,水泥行业综合电耗≤115kWh/t·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达到50%。2010年,水泥行业综合电耗≤110kWh/t·水泥;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能力比重提高到70%以上。加大对非金属矿产资源勘查和合理开发利用,继续鼓励发展日产4000吨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生产线;利用工业废渣制造新型建筑材料以替代粘土实心砖,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生产能力。

(七)化工业。2007年,综合能耗≤5.98t·ce/(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26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85%。2010年,综合能耗≤4.5t·ce/(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23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90%。重点支持氮、磷、煤化工生产装置大型化发展。2010年,全面限制小化学矿山、小黄磷、小磷肥、小氮肥、小盐矿及小焦炭生产,淘汰落后产品和生产工艺。

(八)机械制造业。2007年,综合能耗≤0.75t·ce/(万元工业增加值);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65%。2010年,综合能耗≤0.68t·ce/(万元工业增加值);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70%。以节材降耗为重点,积极发挥机械行业对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促进作用,重点发展节能型机电产品及有利于环保和资源重复利用的技术装备。

(九)造纸业。2007年,综合能耗0.57~1.30t·ce/t·产品(不同产品的能耗不同,下同。);耗水量40~160m3/t·产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45%。2010年,综合能耗0.50~1.0t·ce/t·产品;耗水量20-90m3/t·产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52%。以木浆为主,加快推进林浆纸一体化,积极发展麻浆、竹浆和蔗渣浆等到非木纤维造纸;加大废纸及其它农作植物纤维的回收再利用;制浆造纸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控制量满足国家二级以上清洁生产标准。2010年,强制淘汰不符合清洁生产基准值的制浆造纸企业。

(十)农特产品加工业。以糖、茶、橡胶为重点,2007年,制糖业:综合能耗≤3t·ce/(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95m3/t·白砂糖。制茶业:综合能耗≤0.365t·ce/t·茶;耗水量≤15m3/t·茶。橡胶业:综合能耗≤0.16t·ce/t·标胶。2010年,制糖业:综合能耗≤2.53t·ce/(万元工业产值);耗水量≤85m3/t·白砂糖。制茶业:综合能耗≤0.36t·ce/t·精制茶;耗水量≤13m3/t·精制茶。橡胶业:综合能耗≤0.15t·ce/t·标胶。加快糖、茶、橡胶三大优势资源的规模化发展,加快产业重组,提高行业区域集中度,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培育粮油、畜禽、果蔬、淀粉、咖啡、麻纤维和林竹等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加快麻产业发展,以纺织纤维的利用为主,综合发展浆纸产品,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促进麻产业可持续发展。拓宽农产品加工领域,提高规模、质量和资源利用率。支持重点州、市蔗糖业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

四、主要任务

(一)编制规划。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决定》,结合全省“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编制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专项规划,提出近期主要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各州、市要结合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编制区域性发展工业循环经济规划。30个重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在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加强对多产业共生耦合、上下游企业物质链接的集群化发展战略研究。

(二)清洁生产。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在继续抓紧做好企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能源、资源的最大化、最优化利用和工业废物产生的最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方案。认真执行清洁生产标准,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创建清洁生产合格活动,积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绿色标志管理,强化自我监管机制。

(三)节约降耗。一是以节电、节煤为重点,开展能源审计,实行能耗限额管理。二是实施企业用水定额管理,高耗水、高废水排放企业加强中水回用和污水“零排放”,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三是加强工业用地审批,强化对企业用地管理。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多层标准厂房。在工业开发区(园区)或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花园式工厂”。四是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的进程,在全省城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五是大力节约原材料,鼓励发展精深加工及功能替代型和可循环利用产品,提高资源、生产材料使用效益;六是积极倡导产品适度包装,加大废塑料、电池、家用电器、办公电脑等的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和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加强对废渣、废水、废气、余热、余压产生企业的综合利用监督管理;鼓励产业间、企业间积极开展利用工业排放废物为原料的一切生产活动;支持不同行业企业通过资源链、加工链和产品链的延伸耦合,实现资源—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继续抓好社会化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建立完善社区回收、市场汇聚、再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再利用循环系统。

(五)实施行动计划。围绕上述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抓紧制定《2006年至2010年云南省加快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程方案》和《云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节约能源行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已出台的《2005年至2007年云南省加快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行动计划》、《2005年至2007年云南省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节约能源行动计划》,重点建设5个工业循环经济园区、10个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县、50个试点企业、100个重大示范项目。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云南省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解决发展工业循环经济中的重大问题;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工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探索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有效模式和有效途经。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工业循环经济放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动发展。

(二)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省内重点矿产资源使用权交易平台,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保护和合理开发资源。矿产资源收益重点用于采矿区生态恢复治理,对资源区给予适当补偿。坚持共伴生矿谁开采、谁综合回收利用;工业污染物谁排放、谁治理。鼓励以工业企业难以自我消化或再利用的工业废物为原料的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工业废物转化利用优惠政策,努力降低工业废物向承接企业加工资源转化的使用成本,使企业循环利用资源和治理环境污染的外部效益内部化。

(三)引导投资方向。省经委每年从技改贴息资金和新型工业化等专项资金中调剂安排5000万元用于组织实施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业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计划,以及建立循环经济统计监测网络。省财政今后还要继续加大对工业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企业,在用地、用电、用水、相关基础设施方面予以优先保证,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企业必须积极采用资源综合利用率高、废物排放量小的技术和工艺路线;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部门不备案、银行不贷款、土地不审批、环保不放行、生产不许可。

(四)强化技术支持。企业要加大对以实现工业循环经济为目的的技术装备、生产工艺改造及先进技术开发应用的投入,加速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要以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急需的实用技术研究开发为重点,加强对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及回收处理、绿色再制造等实用技术开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和管理模式,通过嫁接改造实现循环发展。

(五)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抓紧制定《云南省清洁生产条例》,修改完善《云南省节能条例》,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全省工业行业的技术标准;制定主要产品的单位产品能耗、水耗、物耗定额指标;建立工业循环经济及节约型企业的统计监测网络和考核评价体系。依法加强对节能、节水、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督管理;加快制定我省废旧物资、家电回收处理实施细则及清洁生产表彰奖励办法,建立节能监察中心,加速形成相对配套的推动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监管体系。

(六)营造发展环境。加强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推进工业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建立,开展管理咨询、技术推广;加快建立既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又具备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监测和督导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在企业中广泛开展清洁生产合格单位和清洁生产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示范引导,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典型经验,表彰在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舆论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和全社会的资源意识、节约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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