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和废旧电池一样,都属于“家庭危废”?

2022-08-12 社会 45阅读

每家每户的“小药箱”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过期药。多数人并未在意,一段时间清理一次,往垃圾桶简单一扔了事。
实际上,过期药品和废旧电池、含汞节能灯一样,都属家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随意丢弃会导致其中的有害成分渗透到土壤和水体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据广药集团白云山制药公司发布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但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的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

据调查,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有1.5万吨,平均每个家庭有过期药逾200粒。

天津一项社会调查显示,7.1%的家庭将过期药品卖给二手药贩,形成黑色利益链。

在众多医药工作者眼里,过期药品是危害程度不亚于废旧电池和含汞节能灯的“家庭危废”。

据最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收集”后的“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为“家庭源危险废物”,不同于一般的家庭垃圾,对其焚烧填埋等需符合危险废物处置规定。


中国药科大学李会军教授认为,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有“四难”:

一是因以药补医、小病大治等造成的源头多开药行为难遏制;

二是未能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是缺乏专项财政支持,社会宣传和后期销毁所需费用未能纳入常规的部门预算;

四是多数城市现有具备销毁过期药品资质的企业较少,难以满足过期药品销毁需求。

据了解,南京现阶段能处理过期药品的企业,只有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并且还有处置数量的限制。

据了解,南京现阶段能处理过期药品的企业,只有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并且还有处置数量的限制。

此外,专家呼吁,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宣传窗口作用,鼓励百姓积极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工作,还可以设立药品回收基金,通过兑换礼品或其他方式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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