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微型企业吗?

2020-09-26 财经 1901阅读

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一定属于微型企业。年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工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扩展资料

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或独特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其产品或服务在行业或细分市场占一定规模,或有明显创新特点,或处产业链关键环节或有特定品牌价值;

三是拥有与企业主营业务相适应的创新团队和经营管理团队;四是初步建立了与企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创新机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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