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不是时间长了就不用赔偿了?

2022-08-03 社会 120阅读

不是的,只要伤残鉴定级别下来,就必须要赔偿。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由社保部门从社保基金中支付,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因为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者伤残之后,劳动合同关系可以依法解除或者终止。

考虑到劳动者伤残后的就医、就业及伤残会对伤残职工的生产劳动、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这些影响又主要是由于工伤事故导致,因而应该给予伤残劳动者一定程度的赔偿,其中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由用人单位支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

扩展资料

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条件: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

(三)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

(四)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①五、六级伤残的劳动者本人提出;②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劳动者本人提出或者其劳动、聘用合同期满;

(五)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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