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基础课程:数学、物理学、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电工电子技术、信号与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工程经济、法律法规、工程热力学、传热学、工程流体力学及泵与风机、自动控制、热工测试技术等。
专业课程: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与热泵技术、绿色建筑、民用建筑房屋卫生设备和燃气供应。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
扩展资料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二)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技术咨询(含本专业环保工程);
(三) 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 公用设备工程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 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