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没红绿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都是直行,非机动车是不是让右方道路的机动车先行,谁的责任
个人看法,把这起交通事故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相互碰撞时,从让右原则及过快车速导致损失结果加重,应以同责处理。后部分,轿车制动未果冲入沟中车辆失损是轿车车速过快造成,但又存在紧急避险行为,可考虑助力车负有民事责任但不是交通事故责任,综合各方损失的严重程度,从交通事故角度出发,以轿车主责划分,个人认为合理。如果轿车要求助力车方关于紧急避险造成轿车损失的赔偿,只有行法律程序。以上是本人个人观点,有错漏之处望前辈们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