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工期间未缴养老保险(后来补缴完整),在此期间工龄可以连续吗?

2020-06-12 社会 89阅读

2011年转入事业编制,那事业的社保只能从11年开始算起,临时工期间交的社保存在社保部门个人账户中,退休时根据事业单位交社保的工龄计算出退休金再加上6年职工身份交的社保计算的退休金,

就是退休金的总和,临时工交的社保和事业编制交的社保不一样,不能合并连续计算,所以退休金中6年是职工社保工龄,后面是事业交社保工龄,要分段计算的。

【国家机关 临时工作人员 工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直人习字(1956)79号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使用的临时工作人员(有的称为“雇员”),被正式录用以后,在被正式录用以前在本机关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

扩展资料:

职工发生以下情况,其前后工龄连续计算: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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