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
1.“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本项目的数字应与“利润表”“本
年累计数”栏的“净利润”项目一致。对于该项目新制度与股份制度反映的内容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初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对于该
项目新制度与股份制度反映的内容一致。
3.“其他转入”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等转入的数额。而股份制度为“盈余公积转入”,
但两者反映的内容一致。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项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项目,分别反映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和
法定公益金。对于该项目新制度与股份制度反映的内容一致。
5.“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项目,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股份制度
中没有对此项的规定。
6.“提取储备基金”项目和“提取企业发展基金”项目,分别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储备基金和
企业发展基金。这是新制度中新增的规定。
7.“利润归还投资”项目,反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规定在合作期间以利润归还投资者的投资。这是新
规定的内容。
8.“应付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项目,反映企业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10.“应付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应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另外,新制度还规定,企业分
配给投资者的利润,也在本项目反映。
11.“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票股利。另外,新制度中规定,企
业以利润转增的资本,也在本项目反映。
12.“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未弥补的亏损以“-”号填列。
企业如因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少注册资本而相应减少的未分配利润,可在本表“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下增设“减:减少注册资本减少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而对于国有工业企业按规定补充的流动资本,新制度规定,企业可在本表“利润归还投资”项目下增设“补充流动资本”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以利润归还
借款、单项留用的利润等,可在“补充流动资本”项目下单列项目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