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提前退休。
辽宁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提前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界定了三类提前退休人员范围:特殊工种岗位的企业职工、病退和退职人员、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
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包括办理提前退休时所在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军转干部和2000年12月31日以前转业到企业的生活困难的军转干部。
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如本人自愿,可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提前退休。符合年龄条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困难国有企业军转干部,本人可自愿申请提前退休
扩展资料:
对企业和职工个人存在互相串通,擅自伪造、涂改档案、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行为并构成犯罪的,由人社部门将相关材料和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将相关企业列入失信企业联合惩戒黑名单。
对人社行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退休审核、审批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按照“谁审核、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层层问责追责;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辽宁省人社厅:特殊工种岗位等三类职工可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