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程序
· 申请前查询:商标在申请前一般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查询、检索。从而尽量避免申报的商标因与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驳回,(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创意、构思商标,应当遵守《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条款的规定,并尽量避免与他人在同一类上的商标近似)。
· 设计商标:按照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要求,设计、制作商标图样,可以委托事务所设计。
· 填写书件(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内容应按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如实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照商标局公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提交材料、交纳费用、上报商标局。
2.应提交的材料
· 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盖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二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份(由事务所打印报送商标局)。
·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 商标图样七份,指定颜色的,需要供着色图样六份、黑白稿一份(在5×5cm~10×10cm之间)。
· 申请人物肖像作商标的,应附上经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申明文件。
3.费用
· 每一申请注册商标的费用为1800元(含上缴商标局的规费和代理费),限定一类中的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每超过1个,另加收150元。
· 每一类文字商标的查询费用为200元(一个工作日)。
3.注册程序和时间
· 目前,一件商标报送商标局后,在4个月左右会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通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经初步审定并公告,再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正常被核准注册大约需要2年左右的时间。
4.注意事项
· 商标局在对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审查的过程中,随时可能下发限期回复、补正的法律文书。为便于沟通,及时回复官方来文,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商标注册证》,如申请人的具体联系人、电话、地址发生变化时,请立即通知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