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故的描述,交警部门如果已经正式出具书面认定你方全责,在对方伤者没有构成伤残的情况下,对方有权索赔伤者的医药费、误工费以及车损维修等其他直接财物损失。
原则上你方并没有继续垫付更多费用的义务,最后所有的索赔都必须有相关的费用单据来作为计算依据,医药费需要凭医药费单据,误工费则需要对方用人单位的误工收入证明以及劳动合同,个税证明以及医院的休假单共同组成误工费索赔计算依据,车损方面则以修车发票为准。如果对方不能提供上述索赔证明材料,则赔偿部分属于私了调解性质,可以双方协商解决,但是此部分无法向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理赔方面,和解协议书不是必要的,关键是要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相关的费用单据等,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建议停止一切更多的费用垫付,让对方起诉你和保险公司。交警那边只要出具了事故认定书就可以不再参与调解,相关证件归还之后就不影响车辆行驶和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