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但对方不去处理怎么办??

2020-06-01 社会 111阅读

1.对方不来只能去法院处理。而且没什么处罚的。

2.你当然可以向对方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不过由于手续麻烦,不建议你这么做。

3.其实去法院起诉也不错啊,除了医药费、交通费,你还可以主张等候对方处理未果的误工费,法院都是支持的。

4.拿到对方的赔偿款以后,再打电话去他的保险公司匿名举报一下,举报内容随意,反正也就是为了让他获得保险理赔没这么容易就行。

扩展资料: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

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

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发生的车辆事故,不能称之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报案后。

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对该事故作出事故认定,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双方的赔偿标准也可参照交通事故相关法律法规及解释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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