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申报:在个人所得税模块,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如下图所示:
填写报表:系统弹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汇总申报表”,根据填表规则说明填写申报表(填写规则与纸质报表一致)。
【填表说明】:
1. 汇缴申报:当为汇缴申报时,直接选中;
2. 所得项目:下拉选择,当为汇缴申报时,默认为“工资薪金所得”
3. 所得项目子目:下拉选择;
4. 所属期起: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5. 所属期止:系统自动显示,可修改;
6. 国籍地区:下拉选择;默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7. 汇总人数:纳税人填写;
8. 应纳税所得额(汇总):纳税人填写。
9. 税率:计税后显示,系统自动计算,不可修改。
10. 速算扣除数(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1. 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2. 已申报应纳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3. 批准减免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4. 可抵缴税额(汇总):计税后显示,不可修改;
15. 应扣补(退)税额:计税后显示;
16. 实缴金额总计:计税后显示。
【注】:开通网络申报的扣缴义务人需经税务机关同意后,方可进行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以完成纳税申报,然后再通过网报系统中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明细”补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资料。
计税:填写完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计税” 按钮,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计税后页面如下所示。如发现填写数据有误,可点击“清空”按钮重新填写报表或者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注】:如选择“汇缴申报”则所得项栏系统默认为“工资薪金”,不可选择。
提交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如发现计算数据有误,可点击“上一步”按钮修改申报数据或者点击“放弃”按钮退出申报。
扣缴税费
打印报表
补录明细: 申报成功后,必须在税局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补录明细”进行明细资料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