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经考取,不用年审、复核、在求职方面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在求职方面全国通用,无需复核,终身有效。如果需要享受地方、行业政策时(如技能奖励、户口),有少部分行业、地方只只承认本行业、本地的证书,那么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持有者,需要持证书原件、鉴定申请表到原鉴定考核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进行复核、登记。凡在外省市、其他行业参加培训,经过考核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证书持有者持证书原件、鉴定申请表到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登记。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早期有部分鉴定机构过去办理的特一、特二、特三级证书,复核换发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证书;一级、二级、三级证书,复核换发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证书;四级、五级证书,复核换发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