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
3月25日到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以及“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等规定载入宪法。
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通过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通过了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决定;
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关于建立海南岛经济特区的决议。
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机构:
国家主席:杨尚昆;
国家副主席:王震;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邓小平;
国务院总理:李鹏;
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主席:李先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