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那主就在那办,
1.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到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审批《婚育证明》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或交验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2)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2.已结婚的,应当同时交验《结婚证》;已生育子女的,应当同时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应当提交处理情况证明。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接到申请人齐全、有效的证明材料后,应当即时办理《婚育证明》。
到你户口所在地的计划办开个证明,然后到你办结婚证的计划办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