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区别: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属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之一,它主要强调制度层面的内容,它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整体。
而法治体系是指法治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治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成的一个纵向的法治运转体系。
2、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治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治运转机制系统。法治体系不是一个静止的存在,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实现、发挥作用、反馈等阶段性过程的接续。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法治体系的联系: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在法律体系形成后实现法治建设重心战略转移的必然要求。在我国,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逻辑起点和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高级阶段和发展方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